莎拉‧雷蒙快要沒時間了。
晚上七點二十五分了,但她後來終於在洗衣機裡找到的黑色牛仔褲,現在還在烘乾機裡以最大的溫度翻攪著,而她的頭髮是那樣的不聽話,她恨不得一把剪掉它。她的母親又進來過兩次,最後那次手執一杯酒,就女兒的化妝發表了一些意見。(「好啦,知道啦,」莎拉用這些話把母親打發走。)她決定穿棗紅色T恤、黑色牛仔褲──如果乾得了的話!──,再搭配一雙有跟的黑色馬靴。高跟會讓她看起來瘦一點。
她跟男孩約好在一家便利超商的店門外碰頭──八點半!八點半!──之後可能一起吃點東西或去什麼地方。隨他要怎樣。到目前為止,他們只在每週六上午那個他們共同工作的遊民之家見面,但莎拉已經數度暗示兩個人可以一起出去玩,上星期他終於說:「噢。好啊。大概星期五吧。」
今天就是星期五,她感覺雞皮疙瘩都起來了。從來沒有一個這樣的男生注意過她,這樣一個又帥又受歡迎的男生。跟他在一起的時候,她希望時間走慢一點,而在見到他之前,她又嫌時間走得不夠快。
她望著鏡子。
「啊,這個臭頭髮!」
維克特‧迪拉蒙快要沒時間了。
晚上七點二十五分。東岸辦公室已經下班,但西岸還沒關門。
他拿起電話,撥了一個不同時區,要求轉接研究部門。他邊等邊瀏覽架上的書,心裡做著盤點。這本讀過。沒讀過。沒讀過……
就算他把醫生說他僅餘的每一分鐘都拿來讀書,他也不可能讀完這一堆書。而這只是一棟房子裡的一個房間而已。豈有此理。他這麼有錢。他非得想個辦法不可。
「研究部門,」一個女人的聲音傳來。
「嗯,我是維克特。」
「迪拉蒙先生?」女人聲音透著緊張。「有什麼我能效勞的嗎?」
他想到葛芮絲和她訂製的輪椅。他不會這麼輕易放棄。
「我要妳馬上替我查些資料。找到什麼全都傳給我。」
「沒問題,」研究員敲起鍵盤。「什麼主題呢?」
「永生不死。」
尼姆來過的那天晚上,多爾和艾莉爬到山上去看夕陽。
他們幾乎每個傍晚都來,回憶著互相追逐的童年。這天多爾卻默默無言。他帶來幾個碗和一桶水。兩人坐妥,他告訴艾莉尼姆來訪的事。艾莉哭了起來。
「我們要去哪裡呢?」她說。「這裡是我們的家,有我們的親人。我們要怎麼活下去呢?」
多爾垂下眼睛。
「妳希望我去為那個高塔做奴工嗎?」
「不希望。」
「那我們別無選擇。」
他去觸摸她的淚,為她拭去淚水。
「我很害怕,」她小聲說。
她兩手環住他的胸,頭靠在他肩上。每天晚上她都這樣做,而就像大部分表達愛意的小小姿態,這個動作也產生了很大的效應。每當她抱著他,多爾感覺寧靜湧遍全身,好似被一張柔毯裹住。他知道,永遠不會有人像她那樣愛他或瞭解他。他的臉揉著她烏黑的長髮,以一種唯有和她在一起才會有的氣息吸吐著。
「我會保護妳,」他承諾。
他們靜坐良久,遙望著地平線。
「你看,」艾莉輕呼。她愛極了夕陽的顏色──金黃如橙,紫若熟莓,柔柔淡淡的粉紅。
多爾站起身。
「你要去哪裡?」艾莉問。
「我得做個試驗。」
「留在這裡陪我。」
多爾依然朝石堆走去。他將水倒進一只小碗,接著在碗底放一個大碗。小碗底部,被尼姆嘲笑的那個小洞,有一塊黏土堵著。他將黏土拿開,水開始滴落,發出啪搭啪搭的輕響。
「多爾?」艾莉柔聲喚他。
他頭也沒抬。
「多爾?」
她雙手抱住膝。她在想,他們會變得怎樣呢?他們要去哪裡呢?她低下頭,用力閉上眼睛。
如果當時有人正在記錄歷史,他可能這樣寫:這是人類發明的第一個鐘,而就在這人心醉神迷於時間計算的這一刻,他的妻子卻在獨自飲泣。
那一夜,多爾和艾莉留宿在山上。
艾莉睡了。而多爾,為了在太陽升起時保持清醒,不斷與疲倦奮戰著。他看著天空從黑夜轉為暗紫,再暈染成矇矓的藍。接著千道光芒迸射,一切彷彿瞬間刷亮,一弧日輪從地平線探出頭,猶如一隻張大眼的金色瞳眸。
如果當時的他多點智慧,他可能會讚嘆日出的美麗,並且感恩自己能夠親眼目睹。然而,多爾一心只顧著測量一天的長短,完全沒把心思放在白晝的奇蹟上。太陽一出,他便移開大碗,讓上面小碗的水不再滴入,接著取來一枚尖銳的石頭,刻出水線的高度。
他的結論是:這些水,就是晝與夜之間的量度。從此刻開始,再也沒有人需要祈禱日神再臨。他們可以利用這個水做的鐘:看到水位漸升,便知黎明即將到來。尼姆錯了。日神與夜神之間並無交戰。黑夜與白晝,都被多爾捕捉在這個碗裡了。
多爾把水倒掉。
上帝也看到了這一幕。
──11月起,每周二、四,《時光守護者》在蝦蜜!越來越大塊連載中!
《時光守護者》 米奇‧艾爾邦/著 席玉蘋/譯 以《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》、《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》、《再給我一天》激勵了全球千千萬萬讀者的國際暢銷作家米奇‧艾爾邦,推出最新力作《時光守護者》。本書是一則引人入勝的寓言,為作者迄今最富想像力的作品,述說人類史上第一個發明時鐘用以計量時間的人,最後變成傳說中的時間老人的故事。這是一本關於時間以及人生本質的精彩作品。 米奇.艾爾邦就像是通俗文學界的貝比.魯斯。每一出手, 米奇.艾爾邦總能在平常事物裡看出神奇的魔力。 |
|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