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1-大塊-林中秘族-立體300

 

 今年美國公認最『驚世駭俗』的小說《林中秘族》

出版者週刊選為年度十大好書

博客來OKAPI 11月「外國好書大代誌」介紹

【內容介紹】

一九五○年,剛從醫學院畢業的諾頓‧佩利納加入一支人類學探險隊,前往遙遠的密克羅尼西亞群島的小島Ivu’ivu。根據當地傳說和四千年的創世紀神話,有個消失的部族從未被現代文明污染。鄰近的島民稱之為「禁忌的島嶼」,充滿不知名的生物,美麗又令人畏懼,其中還深藏一個足以改變世界的祕密:長生不老的關鍵。探險任務結束後,諾頓宣稱這項發現將為他贏得國際名聲和一座諾貝爾獎。他還從這個他一手摧毀的島嶼領養了四十三名孩童,但此舉也將他帶往自我毀滅之路。

《林中秘族》講的是諾頓‧佩利納的一生,從充滿孤獨與失落的童年,到他轟動全世界的發現,以及之後的墮落。這本「回憶錄」寫於獄中,由他的研究助理編輯、作註。日裔美籍的柳原櫻出身夏威夷,這部處女作摧毀神話、現實、超現實之間的界線,向上一世紀的兩位大師致敬──納博科夫與康拉德。

「今年美國公認最『驚世駭俗』的小說《林中秘族》。本書是日裔作家柳原櫻的首部長篇創作,根據一九七○年代諾貝爾獎得主科學家的真實故事改寫而成,描寫科學家在虛構熱帶小島的原始叢林中發現一個與世隔絕的部落,可能擁有長生不老的祕密,結果這個祕密公諸於世,導致小島部落被『開化』及最終毀滅,科學家自己更因為其他的原因而入獄。」

【作者介紹】

柳原櫻(Hanya Yanagihara)

出身夏威夷的日裔作家。原本擔任出版社行銷助理,後來成為旅遊雜誌編輯。二○○七年她到巴西里約以南的小島出差,首度有了創作《林中秘族》的想法。從發想到成書,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。現居紐約。

【譯者介紹】

陳榮彬

輔仁大學比較文學博士,台灣大學台文所與輔仁大學外語學院兼任助理教授,長期於台大以中英文開設台灣小 說導論、都市小說與戰爭小說等課程。譯作總計三十餘本,曾以《繪畫與眼淚》(左岸)與《血之祕史》(網路與書)入選中國時報開卷好書獎年度好書(翻譯 類),另有單篇譯作數十篇刊登於《BBC知識》、《孤獨星球》、《探索頻道雜誌》以及《How It Works 知識大圖解》等知名國際期刊之中文版。賜教請洽:cooljazz73@hotmail.com

【活動說明】

徵求部落格版主試讀大塊出版201510月新書《林中秘族》,閱畢並在個人部落格貼出800字以上的讀後感者,

即可獲得大塊出版201510月新書《林中秘族》乙本。

【報名及截稿時間】

1. 報名時間:2015/10/02 ( ) 2015/10/09( ) 晚上2400 為止。

2. 請將個人資料包括:真實姓名、聯絡電話、e-mail、收件地址,以及發表用筆名、
      個人部落格名稱和網址,
e-mail 至:fiction@locuspublishing.com
      來信主旨請註明:我要報名參加「《林中秘族》試讀活動」(您的聯絡資料僅供寄送書用,不會公佈。)

3. 入選公佈時間:2015/10/12)於大塊遊樂場&大塊粉絲團公佈,並會寄出通知信。

4.《林中秘族》試讀本寄出時間:2015/10/14)前寄出。

5.    截稿時間:2015/10/31(六)晚上24:00前,為避免影響其他人權益,延遲交稿者恕不贈送《林中秘族》新書。

6.    將讀後感貼在你的部落格上,讀後感字數至少800字,標題請包含「林中秘族」文字。

7.    將心得存至word檔或TXT文字檔連同個人資料在 2015/10/31(六)晚上24:00 e-mail 至:
       fiction@locuspublishing.com(信件主旨請務必註明:《林中秘族》試讀心得)。

 

【注意事項】

  1. 若您已經在大塊遊樂場或網路書店看到試讀消息且寄出報名表,請勿重複報名,由於作業問題,違者我們必須取消您此次參加資格。

P.S. 請務必遵守此項規定,避免造成誤會。感謝大家配合。

2. 大塊文化將斟酌決定入選參加試讀活動人選,同時保留相關活動內容變動的權力。所有入選此試讀

   活動的讀者,皆會一一回信告知,若未收到通知,歡迎你來信詢問(服務信箱:fiction@locuspublishing.com)。  

3. 文章嚴禁盜用他人作品,一經查證屬實,需要對於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。

4. 文章須同意授權大塊文化做為《林中秘族》宣傳使用,主辦單位有權將文章取部分或全部刊載於網路、實體等文宣上。

5. 參加者僅限居住於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。

6. 為避免郵件漏失造成誤會,您寄來fiction@locuspublishing.com的報名信都會收到自動回復信,無須索取郵件回條。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ocus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