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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11搶先閱讀  

莎拉•雷蒙擔心時間不夠了。
她踏出淋浴間,算算時間。二十分鐘吹頭髮,半小時化妝,半小時穿衣,再花十五分鐘到達目的地。八點半。八點半!
臥室的門打開。是她母親,蘿倫。
「寶貝?」
「敲門!媽!」
「好。叩叩。」
蘿倫瞄了床上一眼,看見幾個選項攤在上面:兩條牛仔褲,三件T恤,一件白色毛衣。
「妳要去哪?」
「哪裡都不去。」
「妳要跟誰見面嗎?」
「沒有。」
「妳穿白色很好看──」
「媽!」
蘿倫嘆口氣。她撿起地上的濕毛巾,離開房間。
莎拉回到鏡前,想著那個男生。她捏捏腰間的肥肉。吼。
八點半!八點半!她絕對不穿白色。
 
維克特•迪拉蒙擔心時間不夠了。
他和葛芮絲步出電梯,走進兩人位於大廈頂層的高級公寓。「外套給我吧,」葛芮絲說。她將外套掛進衣櫃。
好安靜。維克特拄著柺杖穿過玄關,經過一大幅油畫。是一位法國名家的作品。他的腹部陣陣抽痛。他應該吃顆藥。他走進書房,裡頭滿滿的書和匾額,還有一張巨大的桃花心木書桌。
維克特想著醫生的話。我們無能為力了。這句話意味著什麼?幾個月?幾星期?難道這就是他的終點?這不可能是他的終點。
他聽到葛芮絲的鞋跟來回踩在瓷磚地板上。他聽到她撥電話。「露絲,是我,」她說。露絲是她妹妹。
葛芮絲壓低聲音。「我們剛去看醫生回來……」
維克特一個人坐在椅子裡,計算著他越來越短的餘生。他感覺一股氣打胸膛往上衝,彷彿胸口被人勒得死緊。他的臉變了形。他濕了眼睛。

 

小孩越長越大,和自己的宿命就越靠近。
當年那三個在山上的孩子,多爾、尼姆和艾莉,即是如此。
 
尼姆變得高大強壯,肩寬體闊。
他替他的建築商父親搬運泥磚。他喜歡自己比其他男生強壯。力量成了尼姆的迷戀。
 
艾莉出落得更加美麗,
她母親警告她,一定要把滿頭烏絲編成髮辮,眼睛保持低垂,以免她的美貌激起男人惡慾。謙卑成了艾莉的繭。
 
多爾呢?
噢。多爾成了一個測量東西的人。他在石頭上做記號,在木棍上刻凹痕,把樹枝、石子和所有他能夠數算的東西都攤出來數算。他時常陷入一種做夢的狀態,滿腦子想著數字,他幾個哥哥因此扔下他不管,逕自出門打獵去。
多爾沒去打獵,反而跟艾莉往山上跑。而他的思緒總是跑在他前頭,頻頻招手要他跟上。
 
就這樣,一個炎熱的早晨,奇怪的事發生了。
當時的多爾,以我們的曆法計算,是個青少年。他坐在泥巴地上,將一根木枝插入地面。陽光熾烈,他注意到木枝的陰影。
他在陰影盡處放了一塊石頭。他對自己唱起歌來,心頭想著艾莉。他們從小青梅竹馬,如今他長高了,而她變得更溫柔。當她抬起低垂的眼睛和他的眼神交會,他會感覺一陣虛軟,就彷彿神魂被人攝去。
一隻蒼蠅嗡嗡飛過,打斷了他的白日夢。「去去去!」他說,揮手驅趕牠。等他回頭瞥見那根木枝,陰影已經縮短,不再碰到石頭。
多爾等著,但陰影縮得更小了,因為天空的太陽不斷上移。他決定將東西都留在原位,明天再來。明天,當太陽下的陰影剛好碰到那顆石頭,那一刻將會是……今天同樣的時刻。

事實上,每天不都該有這樣一個時刻嗎?一個陰影、木枝和石頭連成一線的時刻?他暗自思量。
他要將它取名為「艾莉時刻」。每天的此時此刻,他都會想起艾莉。
他拍拍自己額頭,為自己感到驕傲。
如此這般,人類開始銘記時間。
 
蒼蠅又來了。
多爾再度揮手驅趕。然而,這回蒼蠅拉開身體,化為一條長長的黑幕,中間有一道幽深的開口。
走出一個身披白袍的老人。
多爾害怕得睜大了眼。他想跑、想尖叫,但渾身沒有一處動彈得了。
老人手執一根金色木杖。他將木杖朝多爾的太陽木枝一點,只見木枝從土中升起,化為一列黃蜂。群蜂再度形成一條黑幕,接著中間分開,有如簾幕開啟。
老人踏了進去。
轉眼不見蹤影。
 
多爾拔腿就跑。
他沒跟任何人提起那個老人。 
即使是艾莉。
直到最後。

──11月起,每周二、四,《時光守護者》在蝦蜜!越來越大塊連載中!

 

 

《時光守護者》

米奇‧艾爾邦/著  席玉蘋/譯

以《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》、《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》、《再給我一天》激勵了全球千千萬萬讀者的國際暢銷作家米奇艾爾邦,推出最新力作《時光守護者》。本書是一則引人入勝的寓言,為作者迄今最富想像力的作品,述說人類史上第一個發明時鐘用以計量時間的人,最後變成傳說中的時間老人的故事。這是一本關於時間以及人生本質的精彩作品。

 米奇.艾爾邦就像是通俗文學界的貝比.魯斯。每一出手, 
 總能轟出全壘打。
 ——《時代》(Time)雜誌

 米奇.艾爾邦總能在平常事物裡看出神奇的魔力。
 ——Cecilia Ahern,暢銷書《PS,我愛你》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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